一、科技部公開徵求「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」。
二、科技部自即日起開放受理申請,截止日至103年6月15日止。
三、計畫類別及區分要求:(作業要點及徵求書詳如附件)
(一)甲類:製播計畫-執行期限三年,第二年期滿前須完成製作、試用及播放,第三年期滿須完成推廣與績效評估與分析。
(二)乙類:推廣計畫-執行期限一至三年,第一年期滿前應完成科普產品推廣介面之製作,每年均應完成科普產品刊播及績效評估,最後一年期滿前,應完成各項推廣(含海外平台或通路之行銷與推廣),申請延長執行期間最多以18個月為限,延長期間內所需費用,不另予補助。
四、請有意申請教師提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副知學合組,俾利協助進行資格切結書用印及彙整造冊提送申請相關作業流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