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傑出技術移轉貢獻獎」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,至109年6月12日

檔  號: 040215 收發文號: 1090003545
保存年限: 永久 收發日期: 109年05月14日
電子簽核 結案日期:109年05月15日 創稿文號: 10912928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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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科技部 函  
機關地址: 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
傳  真: 02-2737-7619
承 辦 人: 何幸蓉 助理研究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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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郵件: strike@most.gov.tw
受 文 者: 台北海洋學校財團法人台北海洋科技大學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09年05月13日
發文字號: 科部產字第1090027721號
速  別: 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  件: (3件) (請依說明五自行下載)( 109T0P002062_109D2010959-01.pdf、109T0P002062_109D2010960-01.pdf、109T0P002062_109D2010961-01.pdf,共三個電子檔案 ) 1091292869_1_109T0P002062_109D2010959-01.pdf (附件1)
1091292869_2_109T0P002062_109D2010960-01.pdf (附件2)
1091292869_3_109T0P002062_109D2010961-01.pdf (附件3)

主 旨: 本部109年度「傑出技術移轉貢獻獎」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,至109年6月12日(星期五)截止收件,請查照轉知。

說 明:
一、 依據本部補助學術研發成果管理與推廣作業要點之「貳、傑出技術移轉貢獻獎」規定辦理。
二、 依前述要點規定,計畫執行機構就本部補助計畫衍生研發成果,完成技術移轉,授權金與衍生利益金總額超過新臺幣1百萬元者,得向本部申請旨述獎項。同一研發成果獲獎以1次為限。受獎助之計畫執行機構於申請本項獎勵時,應訂有獎勵金分配辦理技術移轉有功人員之相關規定。
三、 符合前述申請資格之技術移轉合約案,以登錄於本部「科技研發成果資訊系統(STRIKE系統)」之資料為準,未於申請期限前登錄及完成線上送出之作業程序者,不予採計。
四、 貴機構如有符合申請資格者,請於109年6月12日前,備函檢具1式2份經單位首長或其授權人核章之本部109年度「傑出技術移轉貢獻獎」申請案件清單及申請表、獎勵金分配辦理技術移轉有功人員之相關規定等文件,向本部提出申請,並請將相關電子檔傳送至本部電子信箱(strike@most.gov.tw),逾期或文件不齊者,均不予受理。
五、 前述要點、案件清單及申請表電子檔(如附件1~3)請自行至本部網站首頁(動態資訊/計畫徵求),或至本部STRIKE系統(參考文件/表格範本類)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