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 旨:檢送本(106)年度「學界協助中小企業科技關懷跨域整合計畫」科專計畫(簡稱本計畫)年度合約書及計畫申請須知各1份,請查照
說 明:
一、本中心執行旨揭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申請,依據申請須知規定,凡有意參與之學校應先與本中心簽訂合約。
二、因本計畫屬年度計畫,雖計畫名稱相同仍須每年重新簽訂參與合約;合約書份數請依學校所需執正、副本併同本中心所需之正本1份、副本4份,加總計算;請學校先行影印所需合約份數並用印後函送本中心辦理簽約程序。
三、本(106)年度計畫之申請分為個案輔導(診斷計畫)及專案輔導(專案計畫) 2種方式。其中個案輔導以103~105年未曾執行個案之專家列為優先支持對象(參與專案則不限);有關優先協助之產業範圍:符合5+N創新產業、受政府推動貿易自由化政策衝擊影響、傳產維新、經濟部所轄產業園區(工業區)產業、經濟部技術處「在地產業創新加值整合計畫」所標定之各縣市擬發展重點產業及其他經本計畫公告者。
四、個案輔導係由學校個別老師申請診斷計畫協助單一廠商;另專案輔導部份可由學校組成團隊研擬專案計畫,協助至少10家以上之廠商,有明確之共通之產業技術或跨領域需求事項作為輔導標的,並有新技術/產品開發、新合作體系或新服務模式示範導入…等至少1項階段性明確可供驗證之產出作為查核依據;另有關專案計畫之審查,以「會議審查」方式為主,由專案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或協同計畫主持人(建議以研發長等主管為佳)進行簡報。相關申請與作業方式詳如附件二之申請須知。
五、本(106)年度計畫之申請與作業方式請參閱附件二之申請須知,本計畫採個案與專案同時開放申請,自即日起至106年4月6日止(郵寄方式送達者以郵戳為憑、親送者依送達本計畫之時間為準),相關申請期限與受理範圍請以本計畫網站公告內容為準。
六、有關與本中心簽約相關事宜有疑問者,請洽本案承辦人:張育晧小姐,電話:(07)3513121分機2949;學校用印完成請寄至:高雄市楠梓區高楠公路1001號金屬中心檢測組。計畫相關辦理方式詳如「學界協助中小企業科技關懷跨域整合計畫申請須知」(請至本計畫網站http://sita.stars.org.tw/文件下載區下載使用)。